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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斤少两也能构成诈骗罪
引用本文:谢卉,程成.短斤少两也能构成诈骗罪[J].云南农业,2008(10):39-39.
作者姓名:谢卉  程成
摘    要:律师同志: 钟某系个体工商户,经营大批量的水产品批发。由于价格竞争激烈,钟某的供货渠道有限,致使生意一直不太景气。自2008年1月起,钟某想到通过短斤少两来降低单价,遂在磅秤上安装“机关”控制计量。在两个月的时间里,钟某共作案97起,“吃分量”获利11.2万元。有人认为,钟某虽短斤少两,每kg比实际少0.1kg,但其单价比同行少0.2元/kg。故仅属于违反经营道德或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关 键 词:诈骗  行政管理部门  个体工商户  不正当竞争  价格竞争  水产品  大批量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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