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营森工采育企业实行限额采伐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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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克修.对国营森工采育企业实行限额采伐问题的探讨[J].陕西林业科技,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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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克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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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森林工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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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年采伐限额是根据森林资源的蓄积量核定的森林资源采伐消耗的最大限量。而这个限量是依据消耗量必须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制定的。它是制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依据,把对森林和林木的主伐、抚育伐、卫生伐、林分改造、基地建设及砍伐路线等多种采伐所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木材,都纳入木材生产计划之内,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因此,认真地执行限额采伐,不仅对现阶段森林资源的消耗起到有效的控制,而且对贯彻《森林法》,实行以法治林,逐步扭转森林过度采伐,资源消耗失控的状况,保证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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