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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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春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J].新农业,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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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春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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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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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既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实体性法律制度,也包含通知、公告等程序性法律制度。因此,在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过程中,必须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合作社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合作社成员利益和合作社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一方面。在合作社合并、分立时,要重点解决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的承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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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合作社 合并 农民 清算 法律制度 债务 程序性 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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