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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护林好
引用本文:曾义川.承包合同护林好[J].森林防火,1985(2).
作者姓名:曾义川
作者单位:广西林业厅防火办
摘    要:为振兴林业,有效地制止乱砍滥伐林木, 毁林开荒和严防山林火灾的发生,凌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与检察院、公安局协商, 采取签订护林承包合同的办法进行护林,收到了一定效果。他们的做法是: 1.全县八乡两镇, 划分为两大护林责任区,分别由检察院、公安局承包管护,时间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底止, 为期一年。 2.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五年五月底止为护林防火期,要求把受灾面积控制在占森林面积的千分之五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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