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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自然保护地役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以江山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项目为例
作者姓名:徐佳  方国景  商天其  周荣强
作者单位:1.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4. 江山市林业局
摘    要:2021年1月,江山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正式登记成立,总面积为4 259 hm2,其中林地面积为4 225hm2,耕地面积为34hm2。以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为地役权人,与第三方公益组织深圳市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签订合同,将此前已与1 210户农户达成协议的4 225 hm2集体林地交予基金会管理。结果表明,该基金会在科学管理、降低管护成本、强化农户合作以及提升保护效力等方面具有优势,该尝试通过物权制度的使用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参与,有效降低了行政、财政和宣教成本,提高了保护效能。这为我国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实施“公益治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可能,也为我国自然保护地役权制度的探索提供了新的案例。

关 键 词:地役权  社会公益组织  集体林地  公益治理  江山雪岭自然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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