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架线酿悲剧 被判徒刑悔悟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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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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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电力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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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饶发根、刘开发、周光裕有期徒刑1至3年,缓刑2至3年.丰城市泉港镇周家村因拖欠电费而被停电.1996年春节前夕,村民们迫切要求通电过年.在未征得电管站同意的情况下,村小组长周光裕,治保主任饶发根和周纯华擅自决定架线.同年2月10日上午8时,饶发根和周纯华将10千伏隔离开关拉开,由饶发根负责看守,周光裕则组织村民们架线.这时,架线的村民提议直接将架设的电线接到10千伏高压线路上,电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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