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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市场大有可为——浅谈驾驶培训学校实行社会化管理
引用本文:胡爱敏.走向市场大有可为——浅谈驾驶培训学校实行社会化管理[J].中国农机监理,2005(1):41-41.
作者姓名:胡爱敏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农机监理所
摘    要: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规定,打破了多年来行政垄断的格局,把驾驶培训推向市场。实行“政企分开”,加强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对提高培训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意义。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承担法律赋予的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牌证核发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公共安全,属于《行政许可法》涉及公…

关 键 词:市场  实行  “政企分开”  社会化管理  主管部门  行业管理  行政垄断  驾驶培训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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