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采用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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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范雄.不宜采用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系统[J].农村电气化,2003(1):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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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范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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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红兴隆电业局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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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什么是多级保护多级保护是指在低压供电电源的首端、供电网络的分支点和用电设备处装设保护器 ,一般为三级装设。如果仅在电源首端和用电设备处装设 ,则为两级保护。三级或两级装设保护器所构成的保护系统 ,不但可以对本系统的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实现全网保护 ,而且前一级保护可以对后一级保护形成后备作用 ,使保护系统更加完善和可靠。目前 ,我国城乡 380 / 2 2 0 V低压供电系统普遍采用TN系统。在 TN系统中 ,一般仅在用电设备处装设一级(即末级 )保护器来作为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装置。此时保护器多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型的 ,一般动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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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原理接线图 低压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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