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开展耕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力培育,在省、市、县(不含中心镇)三级耕地开垦费总额中提取10%,用于新增耕地地力培育。二是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四是建立引导农民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新机制,调动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排灌设施的积极性。2.落实惠农政策。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解决粮农后顾之忧;扩大种粮直接补贴范围,将种粮大户的年播种面积标准从2hm2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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