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级地方立法完善种子管理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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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鹏.加强市级地方立法完善种子管理法律体系[J].种子科技,2008,26(4):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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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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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站,河北,唐山,0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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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针对当时我市种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了《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突出特点是强调计划管理,主要农作物杂交作物种子由各级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经营,保持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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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管理工作 法律体系 立法完善 人大常委会 市级 国有种子公司 垄断经营 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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