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惹来失火罪 车主一审获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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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荣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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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安县供电公司,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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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回放2010年7月27日凌晨1时许,江苏省南京市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电话骤然响起。警情来自北京西路的海宁休闲饭庄。很快,消防队三辆消防车赶到了现场展开施救。但悲剧仍然没有避免,住在该饭庄404室的两名女孩窒息死亡,住在411室的一名房客在发现火情后从窗户向下滑时不慎失手坠落,造成大腿骨折。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地点位于该饭庄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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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失火罪 电池充电 火灾 报警电话 南京市 指挥中心 电动车电池 消防车 过失犯罪 电动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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