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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依法罢免村“官”第一案
引用本文:寿蓓蓓 ,刁秀海.中国依法罢免村“官”第一案[J].山东农业,1999(7).
作者姓名:寿蓓蓓  刁秀海
摘    要:1999年3月6日,哈尔滨市松北镇集乐村的村民投票罢免了“村长”董寿永,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第一起村民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事件。 “大胆刁民”学法 集乐村历来干群关系紧张,1996年,董寿永作为唯一的候选人补选为村委会主任(俗称村长)。当时的镇委书记说:“村民没有权利提出候选人,我当官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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