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将设立产卵带鱼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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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平泽.东海将设立产卵带鱼保护区[J].海洋渔业,1988,10(6):279-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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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平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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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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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国务院最近批准,将从1989~年开始在我国东海(28°30′~30°30′N、124°。30′E 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渔区线以东海域)设立产卵带鱼保护区。保护区海域内,每年5月1日~6月30日禁止拖网渔船以及其他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要作业的渔船进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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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卵 保护区 底拖网 带鱼 捕捞 东海 渔船 设立 渔区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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