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我认同与国家的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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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仲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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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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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的治理结构以人的自我认同为前提,并与其保持一致,成一种对应的关系.中国传统的人的自我认同表现为无能论、万能论、工具论、目的论,相应地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结构为无为而治、绝对人治、绝对法治,人法结合之治。西方的人的自我认同表现为朦胧状态(无能论),人与自然关系论,人与神关系论,人与人、国家、社会关系论,相应地西方的国家治理结构为无为而治、人法结合之治、人治、法治.随着中西方人的自我认同差异的慢慢消失,国家治理结构也将趋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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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 自我认同 国家 治理结构 |
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8)01-009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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