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能拥有两处宅基地吗
摘    要:江苏省苏州吴江同里镇李玉民读者来电:1991年,我与父母分家另立户头,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了新房。父母去世后,我于今年3月将父母破旧住房拆除,正在盖新房时遭到村委会阻止。不久,村委会决定将我原宅基地收回。并报乡政府、县土管局以我拥有两处宅基地为由,限我在两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全部清理干净,[第一段]

关 键 词:宅基地 村委会 江苏省 父母 乡政府 附着物 新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