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案例探析电力警示标志的法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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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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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太白供电分公司,7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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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导致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知和判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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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电力设施 民事行为能力 供电公司 民事责任 电力法 案例 触电 精神损害 高压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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