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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案例探析电力警示标志的法律意义
引用本文:王文哲.从一则案例探析电力警示标志的法律意义[J].农村电工,2012(11):14-14.
作者姓名:王文哲
作者单位:陕西省太白供电分公司,721600
摘    要:1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导致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知和判断能

关 键 词:供电企业  电力设施  民事行为能力  供电公司  民事责任  电力法  案例  触电  精神损害  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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