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生动物可能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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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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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吃稀有野生动物似乎已成为一些人身价的象征和生活享受的标志。其实,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还有可能染上疾病。这不是近世纪才发现的,我国明代药学家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就有野生动物肉类不能食用的详细记载,现摘录如下。 鸟类:《本草纲目》在林禽类拾遗部分中说到“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再如:孔雀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乌鸦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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