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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两类电力涉法案件的处置
引用本文:吴德先,阎升.常见两类电力涉法案件的处置[J].农村电工,2004,12(4):14-14.
作者姓名:吴德先  阎升
作者单位:526500,湖北省南漳县电力局
摘    要:1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置。1.1学习、掌握电力法律法规,做好事中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电力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电力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依法维护电网、电力设施的安全,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二是为了维护电力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触电

关 键 词:电力企业  电力生产  供电企业  《电力法》  电力设施  案件
修稿时间:200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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