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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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涛,张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中国农技推广,2008,24(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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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涛 张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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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北京,100026 2.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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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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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组织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社会主义 合作社法 人民共和国 中华 会议 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十届 文件 中央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原则 民主 支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
文章编号: | 1002-381X(2008)01-0009-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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