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的法制文明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是法制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燕树棠先生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中说,“我们中国向来以‘礼教之邦’自居,这是重道德而轻法律的意思。自从中日战争中国战败以后,渐渐的丧失了从前的那种自信力,而以为泰西的强盛多赖法律,于是渐次崇尚法律,而轻视道德。”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对于短期利益的过渡追求,使得道德意识被大大淡化,而此时法律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面对这样的断层时代,一方面着手进行环境法理论研究和参与环境立法,一方面倾力帮助污染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帮助人们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促进道德水准的回归,这样的作为对于保护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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