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消费官司你会举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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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明松.打消费官司你会举征吗?[J].山东农机化,200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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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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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相关及时.作为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同案件事实有着内在的联系,既包括原因上的联系,又包括条件上的联系和结果上的联系,即消费者借助所举的证据要能够证明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等事实情况的一部分或全部,否则不能称之为有效的证据.这就要求消费者把握住取证的最佳时机,如购物时即要求经营者出具商品质地、等级等情况的资料.要注重搜集证据的时效性,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责任期限内取得必要的证据,借以主张经营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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