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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管理本月有新规
摘    要:农业部审议通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测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抽查人。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

关 键 词:行政主管部门  检测结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  安全监测  监督抽查  监测管理  农业部  抽样单位  收取费用  快速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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