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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的量刑“误差率“
作者姓名:刘以宾
摘    要:发生在福建周宁县的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受害少女案3月23日在宁德市中院进行二审判决,陈长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2004年3月初,周宁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陈长春有期徒刑3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下,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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