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角度浅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和七十八条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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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昱琼,陈坤,胡晓晖,韩留柱,严国忠,孙德武.从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角度浅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和七十八条的适用[J].当代畜牧,20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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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昱琼 陈坤 胡晓晖 韩留柱 严国忠 孙德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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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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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畜牧业发展得以有效规范,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有了可靠保障。正确、有效地实施《动物防疫法》不仅是"执法为民、依法治牧"的宗旨体现,更是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下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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