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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违法承运无证木材当事人处罚的运费界定
作者姓名:康建生
作者单位:永春县林业局,福建永春,362600
摘    要: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涉及到运费的界定问题。在界定运费过程中怎样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证据确凿,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合理的处罚运费界定可以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关 键 词:违法承运  处罚  运费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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