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纪遗产争夺案”谈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二)——庭审中加强鉴定意见的证据可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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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坚,郭卓君.从“世纪遗产争夺案”谈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二)——庭审中加强鉴定意见的证据可采性[J].森林公安,2015(2):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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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坚 郭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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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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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鉴定人出庭可以更好地发挥司法鉴定的作用,而且通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的差异研究,两大法系是可以互相借鉴的,世纪遗产争夺案正是由于香港法院的管辖得以实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兼得,从而帮助司法人员发现事实真相,使司法人员掌握待证事实的技术状态和法律状态,从而加强鉴定意见的证据可采性。文件物证鉴定结论在证据体系中的功能,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由于自身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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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人 可采性 文件物证 司法人员 出庭作证 香港法院 英美法系 鉴定结论 待证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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