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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易主未通知 保险公司拒赔偿
作者姓名:张常青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交警大队
摘    要:2007年9月,原告李某购买了一辆低速汽车,购买后,在某保险公司给车辆上了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6个月后,李某将该车转让给了本村的徐某。随后,李某与徐某一起前往交警队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不料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案发后,李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以车辆转让车主未事先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李某遂诉至法院。

关 键 词:保险公司  赔偿损失  车辆  过户手续  交通事故  转让  汽车  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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