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对中国大豆进出口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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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述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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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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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027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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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于2002年1月5日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规章,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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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国 大豆贸易 对外贸易 强制性标识制度 市场价格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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