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疯女做“老婆”,为何被判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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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家平.收留疯女做“老婆”,为何被判强奸罪?[J].畜牧市场,2010(1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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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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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侄子因经济条件所限,30多岁还没有娶上媳妇。今年正月,有一个女精神病人流浪到我们村以要饭为生。我侄子看她很可怜,便将她收留下来做老婆。期间我侄子多次和这名女精神病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对方都是自愿的。前不久,我侄子突然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我侄子有期徒刑一年。请问这是为什么?法院的判决正确吗?读者: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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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病人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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