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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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德育.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J].福建农机,2009(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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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德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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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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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泉州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日前,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积极开展农机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按照要求,对农机行政执法项目确定了受理机构、受理岗位、实施机构、审查岗位、合法性复核机构、合法性复核岗位、决定机关、决定岗位等,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各个岗位职责。该项工作涉及农机行政许可(5项)、农机行政处罚(43项)、农机行政强制(3项)、农机行政确认(1项)、农机行政监督检查(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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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行政执法 农机管理 泉州市 权分解 岗位职责 农机行政处罚 农机行政确认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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