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野生动物养殖办证指南
摘    要: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调配运输实行的是许可证管理。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调配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方能从事野生动物的养殖、经营、利用和运输,现把有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的申报、审批办法简介如下,给广大欲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和运输的读者参考。

关 键 词:野生动物养殖  驯养繁殖许可证  许可证管理  经营利用  指南  办证  行政区域  运输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