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湖北为生猪生产"减负"
引用本文:梅军.湖北为生猪生产"减负"[J].农家顾问,2004(11):18-18.
作者姓名:梅军
摘    要:湖北省政府办公厅9月29日发出通知: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饲养的生猪免征增值税,农民自宰自食的自养猪不征收增值税。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防五”劳务费、技术监督管理费、

关 键 词:增值税  生猪生产  免征  农业生产者  管理费  劳务费  湖北省  “减负”  省政府  收费项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