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宁城县农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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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俊生,孙志红,鹿丽梅,吴翠云,康广庆,谷秀英,苏慧,曹晓杰,曹丽艳.浅议宁城县农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3(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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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俊生 孙志红 鹿丽梅 吴翠云 康广庆 谷秀英 苏慧 曹晓杰 曹丽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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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城县农牧业局;宁城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宁城县大明镇政府;宁城县汐子镇政府;宁城县八里罕镇政府;宁城县大城子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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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三资(是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宁城县农牧业局农经站人员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对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农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采取合理化措施。1农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基本情况、步骤和方法1.1成立各级领导组织2011年7月,宁城县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成立了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指导组,村成立了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负责推进本乡镇村组的"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全县乡镇村组"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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