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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动物防疫法》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吴志明  霍平  李新生
作者单位:1.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郑州,450002
2. 安阳市畜禽疫病防治站
3. 新乡市畜牧兽医工作站
摘    要:《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实施四年来,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对有些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造成机构设置和职能界定的混乱,影响了依法治疫工作的进程。笔者现就对某些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供大家商榷。1动物防疫监督的法律关系属性动物防疫监督的法律关系属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这里的“监督”二字是执法的一种手段。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动物防疫行政管理的主体,其监督对象是饲养和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它应履…

关 键 词:中国  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代处理  权利  义务  《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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