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区划成果 调整林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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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佳保.运用区划成果 调整林种结构[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1992(3):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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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佳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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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益阳地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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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益阳地区林种结构规划(原载《中南林业调查规划》1986年第3期)是在农业区划和林业区划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历次林种划分的实际情况和大农业长远土地利用布局,按照林业区划划分的山、丘、湖三个林业分区对现有林进行了林种划分,对宜林地荒山湖洲进行了林种规划。对五大林种结构规划调整为:用材林由68.56%调整为58.2%;防护林由7.6%调整为14%;经济林由23.5%调整为21%;薪炭林由0.3%调整为6%;特用林由0.04%调整为0.8%。通过6年实践,区划成果已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千家万户,使科学技术迅速转变成现实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科技兴林,加速了应用步伐,取得了较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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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 经营 林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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