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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合法互换后不能反悔
作者姓名:石永伟  刘德勇
摘    要:事由:2003年9月,河南省汤阴县伏道镇某村村民李某,将自己的0.4公顷承包地与本村王某的0.37公顷承包地互换,双方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201 1年,因修建公路需要,该县依法征用了李某从王某家互换来的0.37公顷承包地中的0.27公顷土地,并给付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因土地征用补偿费较高,王某以当时互换承包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未办理登记手续为由,要求换回土地,遭到李某拒绝,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  征地补偿  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承包权  家庭承包  合法  发包方  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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