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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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2月8日,农业部以“农市发(2005)16号文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要求各地贯彻执行《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经第24次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目的是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维护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该试行办法已经第24次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全文刊发,以飨读者。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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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管理 农业部 定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生产安全 规范化管理 畜牧兽医 农资市场 专项治理 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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