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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水保监督补偿治理
引用本文:陈登慧,金丹.试论水保监督补偿治理[J].中国水土保持,1997(7):34-35.
作者姓名:陈登慧  金丹
作者单位:陕西省榆林市水保监督站
摘    要:<正> 1 问题的提出水保执法的目的是保持水土,建设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生产建设、开发建设势必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从而降低了生态功能.完整地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要求我们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控制不必要的人为水土流失,并以法律规范生产、开发建设者的行为,让他们理解并承担法律义务.在水保执法中,两费(防治费、补偿费)收取是生产、开发建设者和社会各业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

关 键 词:水土保持  监督执法  补偿治理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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