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乡站人员的电价知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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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军.应加强对乡站人员的电价知识教育[J].农村电工,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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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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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阜宁县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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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们对部分乡站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一些乡站错误地执行国家电价,原因主要是电管站人员缺乏应有的电价知识。 根据不同的用电分类和电压等级,我县执行的国家电价有城镇居民生活照明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营业性照明电价、大工业生产电价、非普工业电价、自来水生产电价及化肥生产电价,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照明等部分为农村服务的用电则实行农村综合电价。根据我们调查,除抄收人员缺乏电价知识外,一些电费会计甚至站长都不清楚电价的构成,常把各种分类电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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