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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续)
摘    要:第十四条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以外的应当加工、包装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250万元;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关 键 词:农作物种子  生产经营  种子经营许可证  管理  杂交玉米种子  非主要农作物  固定资产  亲本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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