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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几个基本认识问题的商榷——参加海伦县农工商联合企业调查的体会
引用本文:李明哲.关于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几个基本认识问题的商榷——参加海伦县农工商联合企业调查的体会[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1982(2).
作者姓名:李明哲
摘    要:农工商联合企业与农工商综合经营都是农业与工商业的联合,但前者是农业与作为农业的前、后部门的与农业有协作关系的工商业的联合。而后者是农业与任何工商业的联合。农王商联合企业与农业专业化关系密切,因而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应当以专业化程度高的地区为重点,但是在专业化程度低的地区,也可以通过组织起来,实行横向联合的途径,把少量的商品农产品集中成大量的,在这基础上,实行农工商的纵向联合。农工商联合企业与农村人民公社这两种经济组织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相互结合,应当充分利用这一可能性。但是这种结合必须以不妨碍各自的特点为前提,因而是有限度的。与农业相协作的工商业是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的工商业,所以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就为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这对我国农村改变半自然经济的面貌,走向富裕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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