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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育林基金的体制改革问题
作者姓名:伍学谊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了,全国人民,特别是林区人民和林业干部感到高兴,森林法对扩大森林复盖面积,加速林木生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为子孙后代造福,一定会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要使森林复盖面积在较短期内达到百分之三十,山区百分之四十,平原区达到百分之十就必须有一个适合于当前生产力水平的政策,除了相应的行政措施以外,经济措施是一个主要手段,育林基金就是一个经济措施,应该把它提到议事日程。造林所需资金,有二个来源,一是国家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费拨款,二是育林基金,前者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后者来源于竹、木、柴、炭的生产和销售。广东省育林基金的收入约相当于国家投资的一半,所以对于收、管、用好育林基金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但是目前育林基金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大大影响林业事业的发展,现根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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