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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有住房不能作贷款抵押
作者姓名:李配银
摘    要:目前,农村个人借贷甚至设立在农村的农业银行分理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减少风险,往往要求债务人用其住房抵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做法因悖于法律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即房屋的所有人完全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房屋用于抵押,甚至依法出卖,行使处分权。但是,《担保法》又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因而农村住房是不能用于抵押的。由于房屋与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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