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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义务修路受伤应怎么赔偿
引用本文:瑞平 ,钟海青 ,梁维.村民义务修路受伤应怎么赔偿[J].今日农村,2002(2).
作者姓名:瑞平  钟海青  梁维
作者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编辑同志:我是一名村干部。今年6月,我村修一条由村到组的村级公路,村委会按农村义务工的有关规定将路段划分到各户村民,由各户村民完成各段的路面整平任务。村民李兵在义务劳动时被石块砸伤了腿,用去医疗费1700余元。李兵的家属要求我们村委会按工伤给予赔偿。我和村组班子商讨了好久,但意见分歧很大。请问:李兵义务修路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如何给他赔偿?赣州市章贡区李南李南读者: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李兵修路致伤不属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即在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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