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偶然防卫的性质及其处断 |
| |
引用本文: | 黄隆星.论偶然防卫的性质及其处断[J].广东蚕业,2018(6). |
| |
作者姓名: | 黄隆星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 |
摘 要: | 偶然防卫即行为人不知他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故意对其实施了侵害行为并且行为人的行为恰好制止了其的不法侵害行为。偶然防卫是否成立正当防卫?应该如何处理?当下国内外对于该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论学说及观点。透过对不同学说的分析讨论,最终赞同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理论,即结合行为无价值以及结果无价值对违法性进行综合判断,偶然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具有行为无价值,但因没造成现实结果的不法,缺乏结果无价值,因此不成立既遂,但行为人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性,故而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