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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原奶”新规:让奶农不再流泪
摘    要:核心提示: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严禁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纯牛奶”、“鲜牛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者。“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是指把乳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炼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编者按]

关 键 词:复原乳 奶农 生产经营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产品标识 液态奶 纯牛奶 消费者 鲜牛奶 还原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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