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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动物检疫执法案件的启示
作者姓名:李金永  周晋明  刘玉民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畜牧局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摘    要:案例一2006年7月7日,山东省染博市淄川区畜牧局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辆奶黄色黑豹小卡的青州市运输猪皮户经常去淄川区管辖内的黑旺、太河两处乡镇的私宰生猪户家中收购猪皮。接到这一举报,7月8日由淄川区畜牧局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与淄川区商贸办、淄川区工商局、淄川区公安局共同组成的生猪定点屠宰联合稽查队,在太河乡马鹿村附近,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蹲点守候,未发现可疑猪皮运输车时,中午11点38分左右,计划经与淄川区黑旺、太河两处乡镇的交界的青州市(隶属于山东省潍坊市)的尚庄村并经黑旺镇返回。

关 键 词:检疫执法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生猪定点屠宰 案件 动物 淄川区 畜牧局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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