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多头就业致残,工伤找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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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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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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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江西省的吴某因丈夫患病多年,为缓解家中经济拮据状况,于今年5月农闲时,进城同时兼职做了三份工作。早上给一家公司送牛奶,白天在超市当收银员,晚上在一家歌厅做领班。4个月前,吴某在送牛奶时,由于三轮车刹车失灵,致使其在避让汽车中,连人带车跌入街旁水沟,除花费近万元医疗费用外,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近侧指间关节已经离断,经鉴定为7级伤残。吴某要求牛奶公司按工伤处理,但公司提出,其并非吴某唯一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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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处理 农民工 就业 刹车失灵 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 江西省 牛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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