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经过多年的运行、发展和完善,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乡(苏木)、村(嘎查1五级农机安全监理网络体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职权缩小、管理对象大大减少的新形势下,如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发挥优势,转变职能,依法搞好农机安全监理的各项服务工作,把对农业机械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服务上来,实现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使农机监理工作更好适应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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