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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参与人作证应追责
摘 要:
江苏省靖江市敦义乡读者应某来电:我买东西时,因保质期问题与小卖部老板发生争执,被其打伤。我要起诉赔偿损失,他当时对围观的人说,谁要敢出庭作证,他就让谁“好看”。请问:他这种行为能管吗?答复:对方如果用暴力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关 键 词:
威胁
民事诉讼
赔偿损失
法律制裁
靖江市
江苏省
保质期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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